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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用心理学专业(四年制)培养方案

2013-11-19 09:05:45信息来源:浏览次数:字体:[ ]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备心理学及医学基本知识、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,能在医疗卫生机构、学校、企业、社区、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身心康复辅导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询与治疗、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心理学毕业生。

二、培养要求

(一)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
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学会用法律保护来访者和自身的权益;认清自己专业、伦理及法律的责任,维护专业信誉;公平、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;尊重个人的隐私权、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;尊重同事和同行,具备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;谦虚好学、具有科学态度、实事求是,具有创新和批判精神;爱岗敬业,不断进取和学习,努力完善自我、追求卓越,在工作中应保持其专业服务的最高水准,以增进民众的心理健康、幸福和安宁,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。

(二)知识目标

掌握与心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、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学;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;掌握相关的统计、测量方法;掌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基本理论与方法;掌握精神病学与精神药理学的基本知识;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,具备一定的交叉学科知识,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。

(三)技能目标

具备进行心理学实验和心理测量的基本能力;具备运用心理学理论、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具备对一般心理问题、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的初步诊治能力、从事社区心理卫生服务的基本能力、对病人和公众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、医患间及同行间的沟通能力、独立查阅资料和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、阅读外文文献的能力、一定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。

三、学制、修业年限与时间分配

(一)基本学制:4年

(二)修业年限:3-7年

(三)学年时间分配(见表1)

 

表 1应用心理学专业(四年制)各学年时间分配表(单位:周)

学年

教学

考试

军训/入学教育

机动

见习

毕业实习

毕业考试

毕业前教育

假期

合计

15+18

1+2

2

1

 

 

 

 

12

51

18+18

1+2

 

1

 

 

 

 

12

52

18+18

1+2

 

1

 

 

 

 

12

52

8

1

 

1

10

22

1

1

 

44

合计

113

10

2

4

10

22

1

1

36

199

四、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

(一)主干学科

基础医学、心理学

(二)主要课程

系统解剖学、生理学、病理生理学、病理学、药理学、诊断学、普通心理学、实验心理学、心理统计学、发展心理学、变态心理学、生理心理学、心理测量学、咨询心理学、心理治疗学、心身医学、社会心理学等。

五、课程设置

(一)必修课

共开设36门,总学时2650学时,其中理论课1994学时,实践课656学时,总学分128学分,理论/实践=1:0.33。

1.思想修养人文素质行为科学类课程: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中国近代史纲要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军事训练、大学体育、大学英语。

2.自然科学课程:高等数学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。

3.生物医学课程:系统解剖学、生理学、病理生理学、组织学与胚胎学、病理学,药理学。

4.科研方法课程:医学文献检索。

5.临床医学课程:诊断学、神经病学、精神病学。

   6.心理学专业课程:普通心理学、心理统计学、西方心理学史、实验心理学、发展心理学、心理测量学、生理心理学、教育心理学、认知心理学、变态心理学、心理治疗学、社会心理学、心身医学、健康心理学、咨询心理学、管理心理学、专业英语。

 

表 2   应用心理学专业(四年制)课程分类学时统计表

 

门数

学时

理论

实践

学分

占总学时比例(%)

思想修养人文素质行为科学课程

7

804

460

344

36

30.3

自然科学课程

2

144

50

94

6

5.4

生物医学课程

6

340

286

54

19

12.8

科研方法课程

1

36

22

14

2

1.4

临床医学课程

3

162

144

18

9

6.1

心理学专业课程

17

1164

1032

132

56

43.9

合计

36

2650

1994

656

128

100

(二)选修课

本专业学生所获选修课学分不得低于16学分,其中限定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,任选课不得低于8学分,否则不予毕业。

(三)主要实践教学环节

1.入学教育  1周,在开学前组织进行,计1学分;

2.军事训练  2周,安排在第一学期进行,计2学分;

3.社会实践活动  1周,假期由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、社科部共同组织完成,计1学分;

4.见习  10周,计10学分;

5.毕业实习  22周,计22学分。

六、成绩评定、毕业及学位授予

(一)成绩评定

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课程考核、毕业实习考核及毕业论文三部分。

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,凡培养方案涉及的必修课程均需进行考试或考查,详见《承德医学院学业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;

毕业实习考核依据实习手册考核;

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20%,论文30%,论文答辩50%)。

(二)毕业及学位授予

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,修满182学分,通过毕业答辩,符合《承德医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中毕业条件的,经审核准予毕业;符合《承德医学院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中授予学位条件的,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,授予理学学士学位。

 

(编辑:张琳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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